偶然的這篇網誌打到我的心:
-"能否成為「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」比快樂還重要"
-"我想要成為怎樣的人?有什麼樣的志業值得我為它付出心血,卻還能一邊受苦一邊享受著那份志業所帶來的意義感與滿足?"
我想要成為怎樣的人??
第一次問自己這個問題是在高中學測完,填志願的那些日子
和朋友把對未來的期望寫進隨堂測驗紙,投入時空膠囊
每天每夜的問,答案越想越多,未來越來越美好
那是青春的象徵,對未知的將來充滿熱血幻想
當時一心想考上政大廣告系,想當創意總監
後來,我成績沒那麼好
進了私立大學英文系
現在,我只是個小小翻譯
自以為的懂了些人生無常大道理
不只無常,事事也無長
換了幾個夢想,一些還留著
一些就隨著時間也離開了。
越來越發覺人心的改變很快
但是活著沒有目標,每天都像廢物一樣無所適從
要說意義那甚麼事都可以毫無意義,因為我們終將有天老死結束
但要說意義,意義是"人"賦予的
如果能讓一件事情對你產生意義,你將為了它受痛苦折磨
你也會因為它得到相對的感動,歡愉。
有人期盼成為好母親,有人立志當企業家,有人投入公益,有人奉獻自身給宗教
當然也有人選擇了不被社會道德風俗接納的
我覺得那都無關是非好壞,完全是個人選擇
所以,你想成為怎麼樣的人?心目中理想的自己又是甚麼樣子呢?
又或者,五年十年之後,你會喜歡那時的自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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